1.干粉灭火器
适用于扑救石油、石油产品、油漆、有机溶剂和电器设备火灾。
2.泡沫灭火器
适用于A类、B类及醚、醇、酯、酮、有机酸、杂环等极性溶剂火险场所。
3.二氧化碳灭火器
适用于扑救600伏以下的带电电器、贵重物品、设备、图书资料、仪表仪器等场所的初起之火灾,以及一般可燃液体的火灾。
4.1211灭火器
适用于扑救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、可燃气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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